◎毕勋磊
《中共中央中国足彩网: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
科技评价贯穿资源配置、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育等各个方面,是科技创新治理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导向性作用。“十五五”时期,科技评价体系应面向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破除线性、局部、短期的惯性评价思维,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求,强化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力,进一步改革评价导向、评价机制,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科技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科技评价体系在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等方面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加以完善。
一是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要求在实践中还需强化。在科研管理实践中,往往先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再以此数量积累作为人才评价的依据,然后将项目成果和人才评价结果合并用于机构评价,本质上是围绕同一类成果、同一套指标不断叠加,且主要集中在数量维度,导致评价结果在不同层级之间简单传递、重复放大,削弱了不同主体在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差异。
二是评价体系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质生产力培育方面亟待加强。当前评价体系以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作为重要指标,而对于科技创新在成果转化落地、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贡献,由于缺乏科学、易用的指标,往往以“难于量化评价”为由被排除在评价体系之外。这导致科技成果对产业发展的作用被忽略,而有些真正支撑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结构性跃迁的创新活动也难以及时被识别和有效激励。
三是教育、科技与人才一体化评价缺乏有效载体,整体系统性不足,分类评价仍需增强。当前教育、科技与人才在制度上往往分属不同条线,缺少综合统筹的评价平台。同时,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化验证、成果转化等各类创新活动在评价中大多被纳入类似的指标框架,既难以体现其内在规律、时间周期和组织方式上的客观差异,也不利于形成源头原创、关键技术突破到工程示范、产业化推广有机衔接的格局。实际上,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相互嵌套、相互支撑的整体系统,评价体系应以创新功能单元为基本对象,对“任务—平台—团队—人才”进行功能一体化考察,引导在不同环节、不同领域的创新主体各安其位、各尽其能、各展所长,而不是在单一标尺和同一赛道上简单竞争,削弱系统的整体效能。
同时,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科研投入的持续增加,科研项目数量越来越多,各类评价流程环节偏多、周期偏长,多层级函评、会评等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保障公平性,但实际也耗费了大量专家时间和管理资源。有调研显示,超过60%的青年科研人员认为评价考核频次和负担并未明显减少,评价工具对一线创新活动的服务和支撑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
顶层设计和操作层面同步发力
针对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要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强化系统思维,在顶层设计和具体操作层面同步发力,深化科技评价改革。
一是构建教育、科技与人才一体化的整体评价框架,强化系统设计。把评价体系纳入国家教育、科技与人才整体布局层面统筹谋划,在国家层面重点考察重大科技任务、关键创新单元和重要区域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培育的综合贡献;在机构层面突出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综合所在领域、发展阶段和能力水平等因素,实行差异化评价;在团队和个人层面应以其在机构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履行为评价重点,由机构在总目标和总任务框架下开展内部评价,应引导减少各类社会化、多元化评价机制对个人为主的重复性评审评奖。
二是强化分类评价,引导各类主体聚焦主责主业。按任务类型、发展阶段进行分类评价,对基础研究的评价更加注重原始创新能力、学科方向引领作用和长期积累,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评价更加注重解决“卡脖子”问题的成效以及工程化、产业化水平,对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类活动的评价应更加注重服务企业、支撑产业链的能力和贡献。通过差异化指标和权重,引导创新主体各展所长、错位发展,避免在同一套指标下简单排队“比高低”。同时,发挥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底座作用,通过实现基础数据一次采集、多方规范使用,严格控制各类评估的数量和频次,对重大任务、关键平台和重要团队实行更长周期的综合评价,减轻一线人员负担。
三是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质生产力贡献纳入主指标体系。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探索设置若干具有方向性的指标,如专利许可与技术转移情况、企业参与科研的比例和深度、创新型企业培育情况、源头产业技术供给情况、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支撑水平等,引导各类主体自觉把创新活动的着力点转向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将上述指标分层嵌入国家、区域、机构和团队等不同层级的评价体系,并与资源配置、政策支持、平台布局等相衔接,使真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创新活动,在评价体系中得到清晰呈现和应有权重,改善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长期处于“口号上重视、考核中缺位”的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推进上述三方面改革,需同步调整评价结果的使用方式,强化激励创新主体的功能培育和能力提升,降低评价与个人利益过度绑定的倾向。要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大目标下,以功能定位为基础,统筹评价、资源配置和成果应用,更加注重对机构、团队和区域履职尽责、发挥功能、能力培养的激励,淡化对个人评价结果的过度放大。在坚持绩效导向的前提下,优化评价结果与经费、岗位、职称、待遇等利益机制的衔接方式,减少将各种待遇简单附加捆绑在单一评价结果上的做法,使评价制度功能真正回归“明方向、正导向、优结构”,避免成为短期分配的工具。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