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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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湖市科规发〔2024〕4号)2024年9月19日印发,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一、制订背景 《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24〕18号)第二条规定,专项资金实行“一个管理办法+分领域政策文件+若干实施细则”的政策制度体系。一个管理办法即《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领域政策文件为《中国足彩网: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湖财企〔2024〕105号)。制订出台本实施细则,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政策制度体系的明确要求。本实施细则汇总整合了所有市科技局负责执行的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涉及政策,每年更新,有利于推动各项科技创新政策贯彻落实。 二、制订过程 本实施细则制订工作于2024年3月启动,与《中国足彩网: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同步谋划起草。在整合原有全部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上,局各处室多次座谈研讨,并与市财政局积极会商,形成《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4月3日至4月12日征求区县科技部门意见;8月19日至8月26日,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8月28日至9月2日,征求审计、统计、税务等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并再次征求区县科技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因涉及现行财政体制,故均未采纳。 三、主要内容 《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共分为总则,支持对象、扶持重点和补助标准,资金分配与拨付方式,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附则等5章15项条款。规定了市本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各项补助标准、资金分配和拨付的方式流程等内容。主要包括: (一)补助内容和标准。目前各项科技政策已经优化整合在《中国足彩网: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一个政策文件中,本实施细则主要就是细化明确该政策文件的补助标准、各项补助的市区分担比例。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延续性政策继续按原分担比例执行,新增政策市区按3:7比例分担。此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正在收尾,二期补助下达后不再执行;工作保障经费不属于政策兑现内容,在本实施细则中单独列示。 (二)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目前各项科技政策已经优化整合在《中国足彩网: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一个政策文件中,本实施细则主要就是细化明确该政策文件的补助标准、各项补助的市区分担比例。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延续性政策继续按原分担比例执行,新增政策市区按3:7比例分担。此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正在收尾,二期补助下达后不再执行;工作保障经费不属于政策兑现内容,在本实施细则中单独列示。 (三)专项资金拨付方式。专项资金的拨付方式有三种:一是对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辖区内财政预算单位的补助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二是对市级部门预算单位的补助资金,由相关单位编入部门预算;三是对其它单位和个人的补助资金,编入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原则上全部纳入“一键兑”系统平台申报并兑付。 四、问题解答 (一)本实施细则是否涵盖了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全部政策内容? 答: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对《中国足彩网: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湖财企〔2024〕105号)规定的由市科技局负责执行的政策,明确补助标准。还有部分政策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负责执行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此外,执行市委、市政府中国足彩网:支持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依据相关协议、抄告单等执行,不在本实施细则中体现。 (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补助内容与以前相比,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本实施细则主要是对原政策补助内容及补助标准进行明确和调整。有两个补助内容变化较大:一是企业研发支出奖励。除了补助标准改变,新增了“上年度未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或统计年报研发费用零申报的企业不享受政策”的规定。二是科技创新券补助。创新券服务内容调整为共享使用创新载体的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 (三)本实施细则何时失效? 答:本实施细则是对现有已实施的政策意见的细化落实,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则上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在新的实施细则出台以前,本实施细则持续有效;到期前,如已出台新的实施细则,以新的实施细则为准。 (四)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收到补助后需要注意什么? 答:补助对象应当将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除科技创新券补助、政府科学技术奖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奖励以外,对专项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分别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依法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科技等部门的审计与监督。具体见本实施细则第九条。 3834284-23197-49-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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